一、国内邮件寄递业务特点
国内邮件寄递业务是指邮政部门办理我国境内信息载体和物传递的业务,是邮政的传统业务,也是邮政的主干业务。国内 邮件寄递业务除具有邮政业务共同的全程全网联合作业的基本特 点外,还具有寄递对象是寄件人的实物原件的特点,在寄递过程 中,不改变其原有形状和内容,这是与其他邮政业务的根本区 别。国内邮件寄递业务还具有多项目、多功能的特点。
二、函件分类
函件可以根据其具有的不同的内件性质、处理手续、赔偿责 任、寄递区域等,分成不同的种类: 物五、
(1)按内件性质,可分为信函、明信片、邮简、印刷品和盲 人读物五种;
(2)按处理手续,可分为平常函件和给据函件;
(3)按照邮局所负的赔偿责任,可分为保价函件和非保价 函件;
(4)按寄递区域,可分为本埠函件和外埠函件。
三、函件规格标准
函件的规格标准,包括准寄范围、重量尺寸限度及封面书写 及封装规格。
1.准寄范围
(1)信函
信函是固封邮寄的具有通信性质的文字载体,是国家授予邮 政部门的专营业务。信函具有通信性、保密性和时间性,受国家 法律保护。 为维护寄件人的利益,凡具有通信性质的各类文字载体以及宜按其他业务种类寄递的下列各项,均应作信函寄递。
(2)明信片
明信片是裸露交寄,具有通信内容的卡片式邮件。明信片不 装入信封寄发,是信件的一个类别,是邮政企业的专营业务。 我国明信片的种类有普通明信片、美术明信片、风景明信 片、邮资明信片和贺年(有奖)明信片。 明信片由邮政部门发行,寄件人可以交寄自制的符合规格尺 寸的明信片,其他出版单位、企事业团体可以按照邮局规定,由 当地邮政管理局监制,印制美术和风景明信片使用或出售,但不加印"中国邮政′,字样,可以印"明信片,,字样。只有国家邮 政局印制的明信片可以印邮票图案,表示邮资。 明信片应裸露交寄,不可以装在封套内,装入封套的应按信 函交寄,执行信函的资费标准。明信片上不可以附寄任何物品。
(3)邮简
邮简是信封和信纸连在一起,折叠后将各边封合,形成信封 状,按信函交寄的一种函件业务。 邮简由邮局发行,其他机关、企业、团体如因工作需要,在 征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局批准后,可以依式仿制自 用,但纸张大小、厚薄及其他规格必须符合通信行业标准 (YD/T955一1998《邮简》)。 邮简内不可装寄任何物品,也不准装入信纸。
(4)印刷品
印刷品是有一定准寄范围的印刷出版物邮件。是函件的一 种。印刷品邮件内可附寄内件清单和收、寄件人地址、姓名的纸 条,不能夹寄其他各种文字载体和物品。
(5)盲人读物
盲人读物是通过邮政寄递的盲人所用凸出点痕的书籍、刊 物、信函、文件。是函件的一种。盲人使用的特种纸张不能作为 盲人读物寄递。
(6)挂号函件
信函、明信片、印刷品和盲人读物,除可按信函交寄外,均 可作挂号交寄。交寄时,除按规定交纳相关基本资费外,还应按 件加收挂号费。挂号信函内准予附寄适于装在信封内寄递,不妨 碍加盖日戳的轻小耐压的物品。
(7)保价函件
保价函件是寄件人按规定交付保价费,邮局承担赔偿责任的 挂号信函。属函件业务,给据邮件之一 保价信函是为满足寄件人特殊需要的一项特种业务。保价信函的最高保价金额为100000元。
(8)义务兵免费信件
义务兵免费信件是现役义务兵由所在部队集中交寄的私人通 信内容的平常信函或明信片。 义务兵免费信件只以现役义务兵从部队发寄具有私人通 信内 容的和不要求航空寄递的、每件重量不超过20g的国内平常信 函或明信片为限。
2.重量尺寸限度
函件重量与尺寸限度是对各类函件的单件重量和体积所规定 的最大或最小的限度,超过或不及限度的函件,不予收寄。 对函件的重量和尺寸加以限制,是基于邮件交换的要求,考 虑到邮政生产活动性质和交通运输业的分工,如果对邮件的重 量、体积不加以限制,邮政就会变成运输业,而且邮政生产技术 设备和邮运工具也无法与之适应。所以需要规定最大和最小的尺寸和重量限度。
3.封面书写及封装规格
(1)封面书写
对封面书写提出要求,主要是为了有利于邮件的迅速、准 确、安全的处理和传递。 各类邮件的封面应当使用毛笔、钢笔或圆珠笔,用黑色或蓝色书写,不要用红色书写,也不可以使用铅笔书写。封面上书写 的文字,如果是少数民族文字,除在各该民族自治地区境内互寄 的以外,应当加注汉文;用外文或汉语拼音书写的,应当加注汉文名址。邮件封面上收、寄件人地址、姓名和邮政编码要书写清楚、 准确,寄给机关、企事业、团体及厂商等单位的邮件,除写明单 位全称外,还必须写明单位的详细地址。
(2)封装规格 对邮件的封装规格提出要求,主要是为了保证邮件在处理和 传递过程中的安全和完整元损,避免破损丢失。
四、函件业务经营方针
函件业务是邮政的基本业务,也是最主要的业务,应作为重 点来发展。根据函件业务的性质和特点,邮政部门应本着通信为 本的原则和"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方针,坚持做到 普遍办理、方便用邮、改善服务、提高质量、保证时限。认真贯彻和执行"扩大业务种类、发展商业信函、开拓潜在市场、抓好 重点大户、巩固信函专营、优质高效服务,,的经营方针。 在任何情况下,必须力争保证信件和公文等的传递时限,使 之畅通无阻,不受延误。并要保证他们在传递过程中,不发生失密和泄密,以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发展邮政业务时,还要注 意不断开发函件业务。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函件业务特 别是商业函件的社会需求将会大幅度增长,国家邮政局1朔年 的业务发展重点之一就是商业函件业务,特别指出要抓好广告明 信片、账单寄递、邮送广告、电子商函等业务。同时,还要采取 如加快时限、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资费等配套设施,促进函件业 务进一步发展。
五、国际邮件寄递业务特点
国际邮件寄递业务是邮政企业接受用户委托,将其交寄的邮 件,按照所写地址,经过有关国家间一定的交换处理手续和运递 过程,投交给指定的收件大。这是国际邮政通信最基本的业务。 国际邮件寄递业务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的邮政 部门共同参与、密切配合才能完成,在一件国际邮件寄递过程 中,每一国家的邮政只能完成原寄邮政或寄达邮政、经转邮政的 处理工作。因此各邮政都必须遵守共同的规章制度、操作处理标 准,形成国际间的全程全网。 国际邮件寄递业务包括函件业务、包裹业务、特快专递业务 和电子信函业务。 我国邮政企业现阶段办理的国际邮政业务主要是邮件寄递 业务。
六、国际函件基本业务
按照内件性质的分类方法,基本业务可分为信函、明信片、 航空邮简、印刷品、盲人读物和小包等;按照运输方式可分为航 空函件、水陆路函件和空运水陆路函件:按照处理手续可分为平 常函件、给据函件和确认技递函件:按照尺寸可分为标准化函件 和非标准化函件:按照邮局所负责任可分为保价函件和非保价 函件。 1989年万国邮联华盛顿大会通过了一项按照发运速度给函 件分类的方法,不论内件,性质如何,要求以最快邮路优先发运的 函件称为优先函件:以较低资费交寄,因而运递时限较长的函 件,称为非优先函件。这是一种新的分类方法,但考虑到相当一 部分邮政仍在使用传统的函件分类方式,因此这一方法并未被要 求在国际上广泛推广,而仍是遵从华盛顿大会的决定,实行多种 函件分类方式并存的办法。 目前,我国出口国际函件基本业务仍采用按照内件性质分类 的方法,开办的业务种类有航空和水陆路的信函、明信片、航空 邮简、印刷品、盲人读物、小包、印刷品专袋。
1.信函 国家与国家(地区)之间互寄的具有现时通信性质固封的函 件。信函可以寄递书面通信和公文,但不准装寄除寄件人和收件 人或其同居者以外其他人之间互寄的具有现时私人通信性质的文 件。函件内也不可夹寄物品。 印刷品和盲人读物,如果符合信函规定的尺寸、重量限度, 寄件人愿意按信函交付资费,也可按信函寄递。如果寄达国允 许,已盖销或未盖销的邮票可以装入信函内寄递。
2.明信片 国家与国家(地区)之间互寄的不装人信封、裸露的具有书 面通信性质的卡片式邮件。明信片是一种书面通信方式,是万国 邮联历史最悠久的业务之一。 万国邮联公约规定,明信片尺寸最小为90mm*140mm,最大为105mm*148mm。不符合 尺寸规格的明信片必须装入信封,按信函交寄。 明信片是一种书面通信方式,其种类有:普通明信片、美术 明信片、风景明信片、邮资明信片等。明信片应用坚韧纸张制 成,正面上端明显印有"明信片,,字样,其正面右半部应留出作 为书写收件人姓名、地址和粘贴邮票、加盖付费印志使用。明信 片上不准附寄货样或类似物品,也不准附设小布片、刺绣、剪 纸、照片、金馆或其他材料。交寄时应在正面粘贴邮票。 明信片必须露封交寄,装人信封的应按信函收寄。
3.航空邮简 航空邮简是信封与信纸合二为一,利用航空寄递的国际信 函,是国际航空信函的一种。航空邮简各边必须全部封合,尺寸 为长220mm,宽110mm。航空邮简的正面留作书写收件人姓名、 地址和粘贴邮票及业务标签或加盖付费印志之用,左上角印有 "Aerogramme"(航空邮简)字样。 我国邮政规定,航空邮简由邮局发行,其他机关、企业、团 体如因工作需要,在征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批 准后,可以依式仿制自用。航空邮简内不得夹寄物品,也不得另 附信纸。
4.印刷晶及印刷品专袋 印刷品是指全部用印刷方式印刷的各种纸制物品,例如书 籍、报纸、杂志和各种文件、资料等。印刷的方式是指铅印、石 印、油印、晒印、熏印、拓印或者雕版、照相版等影印复制品。 相片和照相复制品、著作手稿和新闻手稿、手抄的乐谱、半印半 写的各种证书、合同、单据、报表、通知单和学生作业的原文、 没有通信内容的明信片和其他印制的卡片以及打字机或电子计算 机打印机打印的文件等均可按印刷品寄递。 印刷品内可附寄收、寄件人名址签条、内件清单及有关发票 等,但均不应具备现时通信,性质。印刷品内不准夹寄信函。 同一寄件人同时在同一邮局经由同一邮路寄给同一收件人的 数件印刷品,可以封入一个或数个专袋内寄发,称为印刷品专 袋。印刷品专袋内每件印刷品不受重量和尺寸的限制,每袋印刷 品邮件专袋的重量最低应达到5kg,最高连同袋皮重量不得超过 30kg。对于印刷品专袋,原寄邮政可以减收最多不超过10%的 邮费。 我国于1982年正式开办国际印刷品邮件专袋业务,并在邮 章中规定,印刷品专袋只能寄往与我国有直封函件总包关系的国 家和地区。
5.盲人读物 国家与国家(地区)之间互寄的盲人所用的有凹凸字版的书 籍、文件和通信。发自或寄交盲人学校专备盲人使用的录音带、 录音片和特殊纸张,也可作盲人读物邮件寄递。自1993年1月1 日起,寄递盲人读物邮件时需在邮件封面上粘贴一枚"盲人读 物"标签,以免和其他邮件混淆,而影响其传递时限。 盲人读物可免收邮政费用(包括基本资费、挂号费、回执 费、撤回或修改更正收件人姓名地址申请费)。但寄件人要求按 航空寄递时,航空附加费仍应照收。
6.小包 各类适合邮寄的小件物品都可作小包邮件寄递,但必须符合 相关邮政和海关对邮递物品的禁、限寄规定。小包邮件内可以附 寄唱片、已录音或未录音的录音带、或类似的材料、照相底片、 已冲洗或未冲洗的胶卷等,小包寄件人寄给小包收件人本人的不 具备现时通信性质的文件、与内件有关的发票、货物产地和原料 注释、货物出厂日期、登记号码、价目说明以及收寄件人名址签 条等都可以附在小包内寄递。 国际小包邮件封面上应注明"mll packet′,(小包)字样, 按函件速度寄递,并要接受海关查验。
7.国际合封函件 将几种资费标准不同的函件混合汇封成一件寄递的国际 函件。 合封函件的最高重量不得超过其中资例最高一类函件的重量 限度,整件按资例最高的一类函件计收资费。国际合封函件只能 寄往开办此类函件业务的国家和地区,我国自1982年起开办该 项业务。
七、国际函件特别业务
1.保价函件 寄件人交付保价费,邮政部门承担赔偿责任的国际函件。保 价函件内可以寄递钞票、支票、不记名票据以及可在银行营业窗 口兑现的有价证券、首饰珠宝等贵重物品及寄件人认为有价值的 文件。国际保价邮件只限寄往办理这项业务的国家和地区。 申报的保价金额由寄件人根据信函的内件价值而定,但不准 超过最高限额--10000元人民币(838提款权),当寄达国制定 的最高保价额低于这一限额时,以寄达国的限额为准,与我国有 特别协议的,以特别协议规定的限额为准。寄件人申报的保价额 不得超过信函内件的实际价值,但可以只申报内件实际价值的一 部分。 收寄保价函件时,除应收取国际挂号费外,还应按保价金额 数加收保价费,邮局对保价函件承担按保价额赔偿的责任。我国只限设有海关的邮局收寄国际保价函件。
2.挂号函件 国际挂号函件是万国邮联会员国邮政部门必须办理的一项业 务。国际信函、明信片、航空邮简、印刷品及印刷品专袋、盲人 读物、小包都可作为挂号函件寄递。 邮局在接收挂号函件时,要按件收取挂号费,同时出具收 据,传递过程中要进行登记,投递时需收件人签收。挂号函件可 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查询和补偿。
3.确认投递函件 邮局在收寄时出具收据,处理时不予登记,技递时由收件人 签收的各类国际函件。此项业务的目的只是对邮件的交寄和投递 给予证明,但并不给予比平常函件更多的安全保证。在责任方面 仍视同平常函件,发生丢失时不负责赔偿,只退还邮费。因此也 可称其为简便挂号函件业务,适于寄递价值不高或不很重要的 函件。 国际信函、明信片、航空邮简、印刷品及印刷品专袋、盲人 读物、小包都可作为确认投递函件寄递。
4.国际商业回函 此项业务是指寄件人在其寄发的函件中装寄印有回函名址的 信封或明信片,可供收件人不交付邮资即可回复。这项业务的推 出主要是为了在商品推销中更好地发挥邮政的作用,避免因对方 不复函而造成的损失,节省了邮费,提高了回函率,深受用户欢 迎。1994年邮联汉城大会进一步拓宽了此项业务的服务范围, 增加了"装寄物品的回函,,和"国际商业回函--地方性回函,, 两项附加业务。前者是指回函寄件人可以在回函中寄退修理或更换的轻小商品,后者是指先将回函寄至回函收寄邮政的一个专用信箱(一般设在出口互换局内),汇总后寄回回函寄达邮政,其 意图是使回函寄件人感到对方已在本国有了一个落脚点,从而增加信任感,利于交易成功。这两项附加业务目前已在几个发达国 家邮政间试办。国际商业回函有信函、明信片两种形式,所有国 际商业回函均用航空或其他最快邮路寄递,不办理挂号等特别业 务。装入信封的国际商业回函最高限重为50go 我国邮政首先于1992年5月与美国邮政试办此项业务。目 前已在世界范围内全面开办国际商业回函业务。
5.快递函件 国家与国家(地区)之间互寄的优先处理、运递和投递的 函件。 快递邮件除应照付相应类别邮件的基本资费和特别资费外, 还应另付一项快递费。自1996年起,我国改为只对航空函件办 理快递业务。
6.附回执函件 随附回执卡片,作为投递证明的国际给据函件。 寄件人在交寄国际挂号函件、确认投递函件、保价函件时, 都可以要求附寄回执。寄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由收件人妥签 的国际邮件回执时,可持交寄邮件收据向邮局申请查询。
7.存局候领函件 不写收件人详细地址,寄件人寄往指定邮局留存,由收件人 前往领取的国际函件6此项业务可以给用户提供良好的通信保 密,方便暂时无固定地址的收件人的通信,是邮联会员国都必办 的业务。 投递存局候领邮件时,可以向收件人收取存局候领费。存局 候领邮件在寄达局保存期限为一个月,超过期限则按无法技递邮 件处理。
8.全球优先函件业务 这是一种时限及资费介于航空函件和特快专递邮件之间的新业务。球优先函件业务全部为平常邮件,不办理挂号邮件,不负 责跟踪查询和赔偿,全部航空发运。为保证运递时限,这种邮件 使用特殊的业务标识和专用封套,内件可以是信函、印刷品、物 品,限重为2kg。此项业务全程运递时限不超过7夭。 目前,美国已向我国北京、上海、广州等11个城市封发这 类邮件,为适应邮政市场的需求,国家邮政局19佣年5月15日 起扩大出口全球优先函件业务通达范围,先后与瑞士、荷兰、瑞 典、意大利、德国、英国、丹麦、法国、比利时、芬兰、加拿 大、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泰国、美国、港澳地区正式开办 此项业务。
9.空运水陆路函件 利用国际航空邮路,以低于国际航空函件优先性发运的国际 水陆路函件。国际水陆路函件是由万国邮政联盟、国际民航组织 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分别进行的一项称为"最大限度利用航空" 的研究中产生的新业务。它是利用航空公司的剩余运力,以较低 的运费率来运输国际水陆路函件。空运的水陆路函件,在原寄国 和寄达国国内,仍按水陆路函件处理。目前我国已与美国、澳大 利亚及欧洲所有国家开办了此项业务。 除上述特别业务外,各邮政还可办理代收货价函件、出售国 际回信券、无地址国际函件技递业务等多项特别业务。
八、各类国际函件的重量、尺寸限度
函件的重量与尺寸限度是对各类国际函件的单件重量和体积 所规定的最大或最小的限度,超过或不及限度的函件,不予收 寄。为了便于邮件的处理,保证邮件在传递过程中的安全和各国 邮政间的交换,我国邮政主管部门根据万国邮联的有关规定,制 定了国际函件的最高重量和最大、最小尺寸限度。
九、各类国际邮件的封面书写及封装规格
1.封面书写
(1)使用文字 ①国际邮件封面、包裹发递单/报关单(五联单)上的收件 人姓名地址应用法文、英文或寄达国通晓文字书写。如果只用法 文、英文以外的其他寄达国通晓文字书写收件人名址时,还应当 用中文或法文、英文加注寄达国国名和地名。 ②寄达国名和寄达地名应用大写字母书写,寄达国名、地 名与其他地址内容之间不留空行,同一单词的字母之间不留空 隙,寄达国名、地名下面不加重点线。
(2)书写格式 国际邮件封面应按照万国邮联规定的格式书写。收件人的姓 名、地址应当写在邮件正面中间靠右偏下的位置,与邮件的长度 方向平行书写:寄件人的姓名、地址应当写在邮件封面的左上角 或者写在邮件的背面。邮件上只准书写一个寄件人地址,大宗邮 件的寄件人地址必须在我国国内。 收件人名址书写顺序是:先写收件人姓名,然后写所在单位 名称,再写街道名和门牌号码,最后写寄达地名和国名。收件人 的邮政编码应写在寄达邮政规定的位置。 寄件人名址的书写要求与收件人的相同。平常函件的寄件人 名址可以只用中文书写,但必须用英文、法文或寄达国通晓的其他文字加注我国国名和地名,以便在无法投递时退回。 对寄往通晓中文国家和地区的邮件,如使用中文书写收、寄件人名址,除已在信封左上角印好寄件人地址的以外,应按中文习惯格式书写。
(3)其他规定 收、寄件人名址应打印或用钢笔、毛笔、圆珠笔书写,使用 黑色或蓝色; 各种业务说明和业务签条应加注或粘贴在邮件封面左上角, 如寄件人名址写在左上角,则应加注或粘贴在寄件人名址的 下面; 使用透明信封交寄国际函件时,显示收件人名址的透明窗必 须开在信封正面,形状为长方形,其长度一边必须与信封长度平 行(大型非标准化信封除外)。业务说明或标志也可以通过透明 窗显示,相关标志应位于收件人名址上方; 除保价函件以外,国际邮件的封面上可以粘贴收、寄件人名 址签条: 邮件因包装关系,不能在封面上书写收、寄件人名址时,可 以用布质、皮质、.木质或坚韧的纸质吊牌书写收、寄件人的姓 名、地址,拴挂在邮件上; 存局候领邮件封面上除应写明收件人姓名和寄达地以外,还 应尽可能注明领取邮件的邮局局名。存局候领邮件封面上应用粗 体字加注"POSTE RESTANTE"(存局候领)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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